藏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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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藏医理论体系(2)

    值得一提的是,藏医学中的胚胎学,藏医在这方面有着辉煌的历史,也有很多成就。

    藏医认为,胎儿是由父亲的精与母亲的血二者结合而成的,不论是父精,或是母血,只要一方有病,如隆、赤巴、培根有病,就无法受孕,如精或血的外观粗糙,颜色、粘稠度异常,气味不正等,都不会受孕怀胎。在没有显微镜足以观察到细如精子或卵子的结构时,这种描述不仅是自然可取的,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旧社会,总是把不孕的责任全归咎于妇女,而藏医却明确提出男女双方有着同样责任,这是完全符合科学道理的。

  藏医还指出,胎儿的形成,还需要正常的"五源"条件。所谓"五源",是指土、水、火、风、空。无独有偶,汉族中医也认为,胎儿形成后,逐渐发育,"四月而水受之,五月而火受之,六月而金受之,七月而木受之,八月而土受之",二者不谋而合,只是藏医的"五源"与中医的"五行"稍有不同,中医的土,是发育的土地,而藏医的"空",是胎儿发育的空间,意义上都相差不远,也都认为,这五种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而且五者应互相协调,胎儿才能正常发育。

    中国有句古话,叫"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中医对胎儿发育的认识,也都以十个月为准,逐月叙述胎儿发育的情况,如南北朝时期的《逐月养胎方》就有"妊娠一月始胚,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筋骨立,七月毛发生,八月腑腑具,九月谷气入胃,十月诸神备,日满即产矣"的记述,用以观察描述胎儿的发育。对此,藏医的认识则更为细致而深入,它是以周日的时间为单位来认识和观察人体胎儿发育过程的,胎儿从形成到成熟分娩,需要38周的时间。

    藏医对胚胎学的认识,在古代各国医学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从历史的观点看,更有其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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