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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院应扶持治未病科建设

  ●“治未病”科应为中医医院一级科室

  ●不得以“国医堂”、“体检部”等名称作为本科科室名称

  ●不得把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纳入“治未病”科范畴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该版本在2012年12月推出的试行版基础上形成。其中特别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设及发展阶段,医院应给与扶持以及建立激励机制,“治未病”科应为中医医院兼具管理与临床职能的一级科室。

  该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相比于试行版,“治未病”科修订版指南指出,“治未病”科的服务特点以人的健康状态的辨识、评估和干预为主,而非着眼于疾病治疗;突出非药物方法的运用,注重整体调节,求得整体效果;重视连续、动态、全程的管理,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求得长远效果。并将“治未病”科的服务对象分为中医体质偏颇人群,亚健康人群,病前状态人群,慢性疾病需实施健康管理的人群,以及育龄妇女、老年人等其他关注健康的特殊人群共五类。

  修订版指南提出,“治未病”科应为中医医院兼具管理与临床职能的一级科室,由院领导直接管理,设立专职的科室负责人,可涵盖或设置体检(提供中西医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指导、中医调养、随访管理及健康宣教等部门。不得把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及国医堂、名中医工作室等纳入“治未病”科范畴。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特别指出,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本科科室名称。

  修订版指南明确“治未病”科管理职能为:统筹并整合资源,构建“治未病”服务链,协调各相关专科介入疾病病前管理,并特别强调辐射基层。即通过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培养“治未病”人才、支持开展“治未病”相关业务,延伸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基层“治未病”服务水平。

  修订版指南将“治未病”科服务项目分为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健康调养咨询服务、中医特色干预技术、产品类等四类。此外,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管理,以及管理效果评价等也可纳入治未病服务项目。

  修订版指南中还特别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设阶段,医院应给与扶持,保证人员收入;在治未病科发展阶段,医院应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人员收入不低于医院平均水平。同时尽可能从医院层面为“治未病”科室从业人员提供可预期的职业发展前景,以保证人员的积极性与稳定性。(胡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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