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意见
加强卫生计生与中医药统筹协调
●各地要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加强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指导市级卫计部门设置专门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县级卫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或指定专人管理中医药工作
●在编制实施卫生计生发展综合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时,要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卫生计生部门在研究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时,要统筹兼顾中医药工作,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要有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充分听取中医药系统的意见
本报讯 (记者吴潇湘)4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民族复兴的使命和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提出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卫生计生工作与中医药改革发展的规划统筹,加强卫生计生与中医药工作的沟通协调。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加强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设置专门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或指定专人管理中医药工作;在编制实施卫生计生发展综合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时,要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体现向中医药倾斜的政策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在研究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时,要统筹兼顾中医药工作,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要有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充分听取中医药系统的意见。
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关系细则》,对委局工作联系制度如定期汇报制度、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商协调制度等,联系机构,公文办理程序,法规工作等做了详细规定,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提出决策方案。要参照工作关系细则,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定期汇报、信息沟通和会商协调等制度建设。要主动将中医药工作融入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大局,提出规划。要积极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抓紧制定落实《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为保实效,该局要求各中医药管理部门在7月底前汇报落实《意见》进展、成效及问题,以便更好协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