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 实习记者杨 柳】7月10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召开,介绍和总结了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基层中医药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将提升工程纳入2013、2014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列为医改相关配套文件和基层医改政策督查的重要内容。各省均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方案,21个省以政府名义召开启动会议,将提升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10个省与国家提升工程领导小组、84%的市(地)与省(区、市)、65%的县(市、区)与市(地)签订了《目标承诺书》,层层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25个省开展了督查活动,重庆、广东等省实行部门联动,强化了目标管理。2013年,在中央安排34.5亿元资金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同时,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大专项投入,有力推动了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基层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各地广泛实施了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等医保政策,省级层面全部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政策,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北京将“冬病夏治三伏贴”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各地将中医药列为重要内容。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各地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投入补偿和价格形成机制。甘肃、江西将县级中医医院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的1.5倍。在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中,吉林将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6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配有中医类别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本类机构比例分别为82.5%、63.6%、51.3%,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为主的村卫生室占本类机构比例为33.6%,分别比提升工程启动前提高2.9%、4.8%、3.4%、1.8%。按照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口径统计,据各地报送数据,截至2013年底,90.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9.9%的乡镇卫生院、73.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9.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别比提升工程启动前提高14.9%、13.4%、21.5%、1.8%。二是服务队伍持续壮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广泛开展。18个省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安徽、黑龙江中医药人员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取得成效。15个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20%以上,内蒙古、青海、四川、重庆、甘肃达到30%以上。三是适宜技术得到推广。重点建设了1014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重庆92%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10种以上适宜技术、89%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4种以上适宜技术。四是服务量不断提升。各省(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本类机构总服务量比例均有一定提升,11个省达30%以上。
基层中医药惠民效果得到日益彰显。中医药服务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最大特色和亮点之一。中医药综合服务受到欢迎;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逐步推广,中医药健康管理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2013年各地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完成率分别达33%和31%,覆盖人口5500万;中医药“三进”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在基层形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