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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中医院综合改革让患者受益

  8月19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武继彪在该班介绍,在今年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山东省将进行价格调整,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补偿机制,政府投入倾斜,医保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倾斜政策,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山东首批20家试点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监测数据显示: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均有所降低,比综合医院低10%左右;群众就医费用自付比例也比综合医院低5%左右。

  武继彪介绍,为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山东省今年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该省规定,保留中医和饮片加成。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中, 重点提高中医技术服务价格,特别是提高中医外治、非手术整骨类、针灸类等项目价格,合理确定中医辨证论治费和中药特殊调配加工费,确保价格调整总量达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实际收入的80%。

  该省要求,在研究制定试点医院具体的补偿办法时,要按照分别测算、分类补偿的原则,对中医医院单独测算,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补偿机制。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政府投入对中医医院的倾斜政策,适当增加财政资金对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体现对中医药和中医医院的扶持。

  该省规定,将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中药饮片和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并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给予县级中医院适当倾斜。(中国中医药报讯 记者 张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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