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中医药立法与发展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时间:2015-06-10 16:55发布人:夏瑞 浏览:次
6月5日上午,俄罗斯中医药立法与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行。此次论坛秉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深入了解俄罗斯医疗现状,推动中医药在俄罗斯的立法和推广,为俄罗斯民众健康服务的精神,邀请了俄罗斯国家杜马医学委员会主席谢尔盖·维切斯拉维奇·卡拉什尼科夫、传统医学协会主席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洛维奇·伊格洛夫以及我国国家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中医科学院领导及国内12所中医药高校的领导参加。
论坛报告环节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王伟主持。该校校长徐安龙首先致大会欢迎词。他感谢俄罗斯国家杜马为推动中医为俄罗斯人民服务所做的努力,并感谢了我国国家政府管理部门领导及兄弟院校同仁们的参会,并向大家介绍了北京中医药大学在俄罗斯中医药推广中取得的进展以及召开此次论坛的初衷,即:集国内高等中医药院校之合力,在国家政府的顶层指导和支持下,为中医在俄罗斯立法及推广提供全方位支持。
论坛上,俄罗斯国家杜马医学委员会主席谢尔盖·维切斯拉维奇·卡拉什尼科夫、传统医学协会主席伊格洛夫·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洛维奇分别就“俄罗斯中医药发展现状”、“俄罗斯传统医学发展现状”作了报告,向与会者介绍了俄罗斯中医药及传统医药立法的现状、困境及希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作了《继承·创新·合作——中国的中医药事业》报告,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介绍了中医药的管理和教育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处处长王海南作了《中国中药管理法规介绍》,从国家中药管理法规的方面进行了介绍,并对俄中医药立法提出了相应建议。
之后,徐安龙从落实方案的角度作了《关于俄罗斯中医药立法与推广的建议——基于世界各国中医药立法的比较研究》报告。徐安龙从世界中医药立法现状及特点、中医药教育在推动立法中的作用、俄罗斯中医立法与推广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倡议成立“俄罗斯中医立法与推广协调委员会”。最后,徐安龙呼吁与会各方共同努力,让中医药造福俄罗斯人民!
随后,在该校副校长谷晓红主持的讨论环节,与会的12所相关高校领导先后就自身特色优势、对外交流现状和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该论坛响应国家战略,召开的恰逢其时,并表示积极响应北中医倡议,团结整合中医力量,协同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全力支持俄罗斯中医药立法及推广工作。
最后,中俄参会人员达成了共建“‘一带一路’中医传播与发展联盟”和“俄罗斯中医立法与推广协调委员会”的共识,并共同签署和发布了倡议书。
据悉,俄罗斯“中医立法与推广协调委员会”将在国家政府部门的领导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中国相关高等中医药院校和企业为俄联邦杜马提供中医立法和推广所需的全方位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播与发展联合国内中医药高等院校,协力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中医药及传统医药正规法律体系和教育体系的建立,为各国人民能共享高质量的中医药与传统医药服务贡献力量。
此次高规格的中俄双边高峰论坛成果丰硕,不仅加深了俄罗斯杜马对中国中医药法规和管理的深入了解,而且为两国搭建了就中医药立法和推广深入交流的平台,同时还联合国内中医药高等院校组建联盟,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真正使国家中医“走出去”战略落到了实处,充分显示出了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
签署建立“‘一带一路’中医传播与发展联盟”倡议书的高校:
北京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甘肃中医药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
签署建立“俄罗斯中医立法与推广协调委员会”倡议书的机构:
俄罗斯杜马卫生委员会
俄罗斯传统医学协会
北京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甘肃中医药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