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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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府论——《黄帝内经·素问》第五十九篇(3)

  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项上,各二。

  大迎骨空各一。

  柱骨之会各一。

  髃骨之会各一。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手少阳脉气所发者三十二穴:鼽骨下各一。

  眉后各一。

  角上各一。

  下完骨后各一。

  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

  侠扶突各一。

  肩贞各一。

  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

  项中央二。

  发际后中八。

  面中三。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

  至骶下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

  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喉中央二。

  膺中骨陷中各一。

  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腹脉法也。

  下阴别一。

  目下各一。

  下唇一。

  断交一。

  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

  侠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

  足少阴舌下。

  厥阴毛中急脉各一。

  手少阴各一。

  阴阳蹻各一。

  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

  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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